在股民索赔中是有可能要一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最新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律所等中介机构,明知或应该知道上市公司等存在虚假行为,却装作不知道、不纠正,甚至还配合他们造假,为这些虚假行为做担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机构肯定是要和上市公司等主体一起承担法律责任的,比如在康美药业、乐视网索赔案中,相关券商、会计师事务所都承担了部分赔偿责任。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有证据证明发行人的供应商、客户,以及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明知发行人实施财务造假活动,仍然为其提供相关交易合同、发票、存款证明等予以配合,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其与发行人等责任主体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